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運作: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於110年08月25日成立,取代原先監察人之制度,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獨立董事組成,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至少一人應為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本屆委員會成員為三人,由李祖德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運作方式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織織規程」辦理,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1.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2、審議事項主要包括: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
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
行為之處理程序。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年度財務報告及每季財務報告。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委員名單:
職稱 姓名 主要經(學)歷 任期
獨立董事 侯上智 中國文化學院勞工關係學士
鼎炫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110/08/25

113/08/24
獨立董事 劉芳敏 文化大學經濟學博士
國立政治大國際貿易所碩士
中國科技大學專任副教授
110/08/25

113/08/24
獨立董事 謝耀賢 國立交通大學/資訊工程所 碩士
盛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110/08/25

113/08/24


 112年度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B/A)(註1、註2)
備註
獨立董事 侯上智 4  0  100%  
 獨立董事 劉芳敏 4  0  100%  
 獨立董事 謝耀賢 4  0  100%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日期 議案內容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112.3.22 1.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3.定期評估本公司所聘任之會計師具超然獨立性之案。
4.本公司111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5.依主管機關規定檢視集團各企業111年第四季變相資金融通之情形案。
6.制定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預計可能
所提供之非確信服務事先同意之流程與一般政策案。
全體出席審計委員同意照案通過。
112.5.10 1.本公司一一二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
2.本公司擬資金貸予子公司晟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
3.本公司資金貸予子公司晟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中止合約案。
4.本公司擬資金貸予孫公司KWorld(USA) Computer, Inc.案。
5.本公司資金貸予孫公司KWorld(USA) Computer, Inc.,提前中止合約案。
6.依主管機關規定檢視集團各企業112年第一季變相資 金融通之情形。
全體出席審計委員同意照案通過。
112.8.10 1.本公司一一二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
2.本公司資金貸予子公司晟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
3.本公司資金貸予子公司晟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中止合約案。
4.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案
5.依主管機關規定檢視集團各企業111年第二季變相資金融通之情形案。
全體出席審計委員同意照案通過。
112.11.9 1.本公司一一二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
2.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之報酬案。
3.本公司113年度內部稽核計劃案。
4.依主管機關規定檢視集團各企業112年第三季變相資金融通之情形案。
5.針對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非確信服務事先同意之流程與一般政策暨非確信服務清單,予以重新確認案。
全體出席審計委員同意照案通過。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之意見處理: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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